對於ODM代工自創品牌由來已久已非近期發生的事了,若問有沒有關係?要看委外單位是否做好研發後的專利申請,現今國際市場為了品牌行銷方便不得不採取銷售地直接生產以減免課稅與運送成本下所採取的行動已是不爭的事實,只要做好銷售地研發專利申請,一般代工廠是不能拿來作為自創品牌的項目,這是侵權的行為,但是今日科技有很多功能的研發是大同小異,代工廠在生產後因為經驗法則而獲悉更簡易的量產與更多功能時,自然有條件自創品牌,換過外型與商標並改變製程後!除擁有原來功能外定會增加其他功能這是代工廠的優勢。

或許覺得意外培植了市場對手?其實也未必如此,經常強調說生產是找工序不是找工廠這是最佳寫照,商品生產不可能只有一兩個工序,功能越多則所需工序也越多,品牌(委外單位)不是不明白,只是礙於成本一次作業方便之故所以也只好如此!

但您別以為品牌本身會因此受害,他們仍有制衡的方式,儘管代工廠有能力自創品牌,不過市佔率通常仍在研發單位手裡,不是那麼容易被攻陷的,況且委外製作下單前雙方的權利義務早已擬定於合約中,代工廠必須遵照合約執事已達出貨順利和國際商業誠信威望。

 

大體上來看國際市場上的競爭,沒有永遠的機密,只有合適的成本,因此如何在商品行銷上獲勝,除了要不斷的開發新式樣推陳出新外,掌握生產"工序"要比擔心是否培植商場敵人來的重要太多了!因為工序掌握在研發手中,代工廠想仿習製造是有困難的,如當真仿習生產也必定會付出很大的代價的,代工廠若無法找出有利的替代"工序"斷然不至於甘冒風險啦!

綜結以上概況建議:對侵權仿冒最好的抵制方式是"持續研發"和"掌握工序",唯有如此才能立於不敗之地,亦才能讓代工廠望塵莫及無力越雷池一步。

 

祝福您 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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