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近日考慮與朋友合夥事業,因他很會畫畫,
我打算將他的畫作,製成相關產品,自創品牌來販售,
但不知在這樣的情況下應如何合作,他出技術,我出錢,
請問這樣的合作模式應該如何運作?需要將他的畫作買斷嗎?
如何讓他抽成呢?相關細節本人實在沒經驗,
所以想請教有經驗的各位,感激不盡!
答:
您好 :
合作的事業貴在誠信與默契 , 雙方既使多年好友也應訂
立合作契約 , 這是權利與義務的行使 , 就您的情況來看 !
將朋友的作品製成商品加以販售 , 這關乎對方需授權予
您 , 但非技術輸出 , 您可以立據請他授權給您來製作 ,
內容明定製作範圍與利潤分配 。
要知道您是出資人 , 製程中尚有工序與販售管銷的成本 ,
因此圖面創作的利潤給付如您知道的買斷或抽成 , 但重
點仍在請對方授權 , 您才能名正言順的執行製作 , 而通
常這類的簽署最終無非是"歸屬權" , 商品一但銷售旺盛
就會出現這類問題 , 所以一定要說明白 . 寫清楚。
由於商品類別不同 , 製作成本也大不同 , 所以繪圖者的
作品未必能全數使用 , 您必須考慮作品的適用性 , 否則
您收的圖或許只能製作少數商品 , 如果您早有腹案或屬
意的商品 , 那麼最好針對商品選圖 , 以防過高的製作成
本發生。
另外是您自己如果不了解製程工序 , 最好先請教專業讓
專業給您方向 , 就方向選圖 , 如若不然 ! 就必須遷就圖
面改變工序 , 通常這樣的改變也會間接增加不少成本 ,
建議您先把可能執行製作的品項列舉出來 , 然後擬入授
權範圍 , 再來選擇圖面 , 這是最妥善的解決方式 , 也比較
能讓您的夥伴感覺有公信力。
最後要提醒您凡事知會與告知合夥人是"尊重"的表現 ,
也是合夥事業的基礎 , 更多相關製程資訊請點及聯結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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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您 吉祥如意 . 合作成功